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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清泉镇新铺河小流域(百寺河)治理建设工程(HBXS-202403SL-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21:30:56

浠水县清泉镇新铺河小流域(百寺河)治理建设工程(HBXS-202403SL-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403SL-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清泉镇新铺河小流域(百寺河)治理建设工程已由浠发改审批〔202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度省预算内资金及清泉镇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星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浠水县清泉镇象鼻咀村、闫河村、菱角塘村
建设规模:浠水县清泉镇新铺河小流域(百寺河)治理建设工程,该项目拟对百寺河河道治理,全长约2.55公里(象鼻咀水库至袁家大湾),对河道进行清淤除杂、新建浆砌块石挡墙及植草砖护坡等。包括:两岸沿线除杂16310平方米,清淤10849立方米,新建浆砌块石挡墙3724米,挡墙加高长约45米,新建植草砖护坡714平方米,植草护坡11384平方米,新建跌水2处,过水渠2处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01
合同估算价:561.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要求: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备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⑤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6.3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星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南路地矿大厦
地址:
浠水清泉镇安时大道33号和苑花园A栋
邮编:
438200
邮编:
438200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人:
邓先生
电话:
15327748400
电话:
1388643886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3月05日
备注:
  • 信息来源:省云平台  http://221.232.224.119:80/hubei/jump.html?infoid=03a72a27-a3a6-489b-8da9-4e5df09421cf
  • 附件1: 招标公告.pdf
  • 附件2: [HBXS-202403SL-005001001]浠水县清泉镇新铺河小流域(百寺河)治理建设工程.HBSZF
  • 附件3: 评标办法.xml
  • 附件4: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附件5: 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docx
  • 附件6: 浠水县新浦河小流域(百寺河)治理建设工程_固化清单.xlsx
  • 附件7: 2024-02-29一期调整图纸--新.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