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云路口街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HBXS-202404FJ-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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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S-202404FJ-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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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云路口街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4〕1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和城发集团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浠水县城区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10757㎡,墙面改造34363㎡,门窗改造9300㎡,屋面改造1560㎡,弱电改造2000 m,绿化改造320 ㎡,围墙改造516m,天然气改造151户,并建设雨水系统改造工程、文创工程、亮化工程、门楼工程及消防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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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含设计、采购及施工)。设计范围: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20 合同估算价:1980.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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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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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②施工资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3.1.3: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公司为其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的流动资金状况良好,近年来无亏损,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仅牵头单位提供即可);3.1.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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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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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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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公管文 [2021]20 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浠政发 [2021]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6.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6.3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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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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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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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