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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镇冷水井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9 19:28:40

兰溪镇冷水井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505GL-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溪镇冷水井路建设项目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5〕1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兰溪镇冷水井村
建设规模:冷水井路全长3386.62m,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工程、道路工程、管道工程、拆除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29
合同估算价:453.82万元
  2.3其他: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交通部部颁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关附件等,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6.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电子营业执照。。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兰溪镇
地址:
浠水经济开发区镇民政路1号A栋201室
邮编:
438200
邮编:
438200
联系人:
艾先生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15072765685
电话:
1882717630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5月29日
附录: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五年以来无不合格工程及没有发生围标、串标等事项被有关部门进行处罚或通报批评。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2)、(3)投标人自行拟定信誉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4)、(5)、(6)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前2025年公司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劳合同)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相应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五大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

本工程每类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

持有相应岗位培训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安全员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