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北华宝生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厂房及附属工程已由 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20121125450000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华宝生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华宝生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境内,计划投资约69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此投资包含附属工程暂估价,暂估价部分工程量会因招标人实际需求适时调整。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2月1日(以开工令为准);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及附属工程暂估价部分。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证明材料的;
3.2.7假借他人资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为2013年10 月 30日至 11月05 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本单位社保原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齐全或达不到要求的,将会被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资料费600元,在报名时缴纳。
4.3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包括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4.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0万元,在2013年 11 月08 日下午16:0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帐号: 1765010104001098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1月21 日15时00分,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记入不诚信档案。
5.3原则上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与,可委托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本次招标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7.2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湖北华宝生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 地 址: 黄冈市西湖一路17号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15171650788 电 话: 15387199959
2013 年 10 月 3 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