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滨江新区迎宾大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14-07-17 00:00:00
浠水县滨江新区迎宾大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滨江新区迎宾大道建设工程施工已由浠发改投资【2013】1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浠水县滨江新区迎宾大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监理服务费为政府投资,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滨江新区,道路长3km,宽60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预计投资约1.1亿元;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约为施工中标价的1.2%。(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以开工令为准);
2.2监理的范围及监理业务: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理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阶段的监理;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
3.1.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资格,并具备中级职称;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本项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请申请人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
(节假日休息)。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为加盖公司印章)。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包括申请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制作费共400元,在报名时缴纳,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在 2014年7月30日下午16:3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浠水支行,帐号:100537635350010001),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00时。
6.2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法人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散花镇桥头街18号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15071679502 电 话: 0713-424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