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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体育场看台轻钢索膜结构设计及施工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16 00:00:00

浠水县体育场看台轻钢索膜结构设计及施工工程  2011126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截止2011  12  14 2359分止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28条关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对该工程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体育场看台轻钢索膜结构设计及施工工程    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浠发改投资[2008]189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  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 ,建筑面积约 2600  平方米, 轻钢索膜 结构。计划投资约  330 万元;

2.2计划工期 100  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所述内容及范围(浠水县体育场西看台索膜结构设计及施工,投影面积约2600平方米,实际施工以实际勘测面积面积为准,但应确保西看台全覆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在浠水县招投标办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

5.1 请申请人于 2011年12月16 2011年12 22,(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 11 ,下午  230   4 30(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和《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等参与报名登记。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包括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6 元整(陆万元整),在 2011 12月27日下午163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凡2011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已经在第一次网上招标时通过企业网银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再次参加投标的,不须重复报名和提交保证金,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第一次网银提交保证金的相关原始凭证。

5.4 参与报名后,不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或无故不送达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5 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参与报名的申请人20111216 2011年12 22,每日上午 8 11,下午  230   4 30(北京时间,下同),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领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参与报名后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视为企业不诚信,并记入企业不良档案。

6.2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400 元,图纸制作费为人民币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截止时间为 2012  1   9 日上午  时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2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县招投标办记入不诚信档案。

7.3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它事项说明

8.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

8.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8.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服务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特别提醒:凡2011年度尚未在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的企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公司印鉴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相关承诺书,是否签署了《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体育局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浠水县清泉镇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82

  编:438200                      编:438200

联系人:先生                  联 系 人: 孟玲琍

  话:07134280228                 话:4899666

  真:                            真:0713-489966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话: 0713-4267871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日期: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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