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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滨江新区花莲路及浠散大道(南段)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14-07-02 00:00:00

浠水县滨江新区花莲路及浠散大道(南段)施工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滨江新区花莲路及浠散大道(南段)施工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浠水县滨江新区花莲路及浠散大道(南段)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监理服务费为政府投资,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浠水县滨江新区,其中花莲路长3.4㎞,工期10个月,计划总投资约12000万元;浠散大道(南段)长1.7㎞,工期8个月,计划总投资约6000万元。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为施工中标价的1.1%。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2.3计划开工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工程师;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 申请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申请人于 2013 年7月2日至 2013 年7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2:30至5时前(节假日不休息)均可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和总监理工程师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等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包括申请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领取、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 2014 年7月15日上午9:00时整
6.2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法人亲自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其它事项说明
8.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8.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
付。
8.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散花镇桥头街18号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15071679502 电 话: 0713-424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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