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中医院惠民住院楼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中医院惠民住院楼中央空调安装工程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投资 [2009]1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中医院 ,建设资金 自筹 ,招标人为浠水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县中医院内。建设项目为: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招标范围为 图纸所涵盖范围。资金来源为自筹,本工程设立壹个标段,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 200 万元,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安装或机电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叁级项目经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本次招标人不接受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报名。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下载专区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加盖印鉴后随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5.1 请申请人于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须亲自参加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等活动。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参与上述活动均不予受理(直到本招标项目完工前,不得更换该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5.3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为 5.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 万元整(伍万元整),在 5.5参与报名后,无故不送达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6 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特别提醒:凡2011年度在我县投标但尚未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的企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公司印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县招投标办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是否签署了《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将作为审查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网、浠水县中医院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中医院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 地 址: 闻一多大道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系人: 电 话: 13597563392 电 话:0713-4899666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 帐 号:42001676639053000617 浠水县中医院网址:www.hbxszyy.com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