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已由浠发改社会【2015】2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校园内,该建筑为框架结构,在原有楼层上新建2层,建筑面积为 768.12平方米,共16间宿舍以及附属工程。计划投资约18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注册地在浠水县境内或法定代表人为浠水籍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16 年10 月 21日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23:59分止。
4.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付款领取。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 元。(详见(www.xsggzy.org.cn)报【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4.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1814073138000099078 )截止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2 日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启用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及纸质投标文件双轨运行模式。即投标文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下载招标文件(.ZSZF),利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其中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不加密的刻录光盘,密封后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带好公司CA锁参与开标。
6.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月3日上午9:00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送达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sggzy.org.cn)上发布。
7. 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系统,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至系统的,作废标处理;凡是开标现场未携带企业CA身份锁的,一律作放弃投标处理。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岗 地 址:浠水县体用用品一条街综合楼2楼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万先生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18907252687 电 话: 13697145690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