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第一看守所土方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第一看守所土方平整工程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項
目业主浠水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政府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公安局。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丁司当镇长形地村和南城开发区姚岭村结合部,建设项目
为浠水县第一看守所土方平整工程,资金来源为政府及自筹资金,本项目投资额约 120 万
元,占地面积约 120 亩,,计划工期 30 天,招标范围为图纸所涵盖的范围,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
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在浠水境内应有工程业绩或同类工程经验;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
内的;
3.2.5 在浠水县招投标办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2 年 1 月 6 日 23:59 时前均可报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的截止时间
为:2012 年 1 月 6 日 23:59 时。
5.3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 年 1 月 6 日 23:59
时。投标保证金均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
保证金,逾期无效。凡 2011 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人
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4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 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进入
网上投标系统。
5.4.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
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
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5.4.3 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
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4.4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的,直接通过高
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
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
户转至中国建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4.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
能下载招标文件。
5.4.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 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
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4.8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截止时间
为 201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 时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县招投标办记入不
诚信档案。
6.3 原则上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
会。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与,可委托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
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由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7.2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服务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 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
付。
特别提醒:
凡 2011 年度尚未在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的企业,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公司印鉴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到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相关承诺书,是否签署了《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将作为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8986756035 电 话:0713426374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201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