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路面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浠水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路面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境内,计划投资约1.5亿(以竣工审计结算为准),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为路面工程施工中标价的1.3%。
2.2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以开工令为准,路基施工应介入);
2.3监理的范围及监理业务:
2.3.1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理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阶段的监理;
2.3.2对路基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把关;由于路基工程业主为所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本次中标单位需协助业主单位及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对路基工程的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并参与路基工程的质量验收。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项目概况:
2.5.1本项目为宽度7米的水泥砼路面,全长93.08公里;
2.5.2项目内容:经县政府批准,属2017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
2.5.2.1清泉镇机余线,长约14.5公里(机床厂至余堰段);
2.5.2.2巴河镇巴巴线,长约17.8公里(巴驿至巴河段);
2.5.2.3丁司垱镇里孟线,长约9公里(里店至天然寺段)
2.5.2.4蔡河镇快城公路,长约11.95公里(蔡河至城角段)
2.5.2.5关口镇三太公路,长约22.06公里(三店至太平段)
2.5.2.6团陂镇华界限,长约7.32公里(华桂至界河段)
2.5.2.7白莲镇大水桥村通村公路,长约1.31公里;
2.5.2.8白莲镇樟树村通村公路,长约0.76公里
2.5.2.9白莲镇苏家铺村通村公路,长约0.9公里
2.5.2.10白莲镇独山墩村通村公路,长约2.72公里
2.5.2.11白莲镇长湖村通村公路,长约0.55公里
2.5.2.12白莲镇铁山村通村公路,长约1.48公里
2.5.2.13白莲镇葫芦石村通村公路,长约2.73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
3.1.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或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3.1.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5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 CA 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7年8月4日至 2017 年8月9日23:59截至。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领取。
5.3招标文件价格:报名后领取(详见(www.xsggzy.org.cn)报【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壹万伍仟整(15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1814073138000160108 ) 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09:00时。
6.2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法人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七名,监理员不少于七名,试验检测工程师一名。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87号 地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饶先生 联 系 人: 韦先生
电 话: 0713-4233198 电 话: 1359757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