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姚岭还建房工程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南城开发区姚岭村,主要施工内容新建还建房工程。工程投资约为2.6亿元,建筑面积为14万平方米,框架结构,监理费为施工中标价金额的1.10%(含延期工作量)。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监理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阶段的监理,计划工期为18个月,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申请人应为独立法人,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追究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3.3凡在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申请人须知
5.1 请申请人于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法定代表人,包括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定代表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万元整(伍万元整),诚信保证金为20万元整(贰拾万元整),共计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在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逾期无效。
5.4 参与报名后,不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或无故不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记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诚信记录。
6.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与递交
6.1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时间为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7、其它事项
7.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2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3中标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不得更换,并实行指纹考勤,无故缺岗将处以罚金5000元/人·天。必须接受业主方及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专班的检查。
7.4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8号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系人:
电 话:0713-4289345 电 话:0713426374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