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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文化路、法院路、学堂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14-06-11 00:00:00

浠水县文化路、法院路、学堂路路面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浠水县文化路、法院路、学堂路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浠发改投资[2014]101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浠水县清泉镇老城区,路线全长约1982.397m(其中文化路全长约686.896 m,法院路全长约710.358 m ,学堂路全长约585.143 m)。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投资约为人民币14233938.02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监理的范围及监理业务: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理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阶段的监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
3.1.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
5、申请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于 2014 年6月12日至 2014年6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2:30至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均可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和总监理工程师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等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包括申请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元,在 2014年6月19日下午16:3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帐号:1765010104001098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5.3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 2014年6月23日上午9:00时。
6.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法人亲自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联系方式:章先生(0713-4103261)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2号
联系方式:孟女士(0713-489966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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