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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北城新区保障性住房一期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12-06-12 00:00:00


浠水县北城新区保障性住房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北城新区保障性住房一期建设工程已由浠发改投资
[2011]149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七
层框架结构,计划投资约 1800 万元。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
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2.3 计划开工日期: 24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限内的;
3.2.5 近三年在浠水县招投标办有违法行为记录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 2012 年 6 月 12 日至 2012 年 6 月 16 日 23:59 时前均可在网上报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截
止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16 日 23:59 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40 万元(大写:肆拾万元 )
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140 万元,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一并从网上提交,截
止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16 日 23:59 时。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逾期无
效。
5.4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 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5.4.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
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
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
行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
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
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
5.4.3 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
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4.4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
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
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的,直接通过中国建设银
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
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和
诚信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
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
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4.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
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4.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 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
标文件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等。
5.4.8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3 日上午 8时 30 分。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
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并报浠水县招投标办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证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
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由法定代表人送达
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
价的 5%(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中标价的 4‰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 号收取,由中标
人支付。
7.4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5 特别提醒:
7.5.1 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
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
交易网“办事指南”。
7.5.2 本工程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塔吊设备,否则甲方有权中
止施工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城投房地产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邮编:438200 邮编:438200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713-4289345 电话:0713489966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 2012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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