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杂技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杂技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已由浠发改社会【2013】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文化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社会事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境内,计划投资约30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范围;
2.3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相关说明
4.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2正式投标人的确定办法:
4.2.1当递交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未超过七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直接成为正式投标人。
4.2.2当递交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超过七家时,则在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中确定七家正式投标人。具体方法如下:
4.2.2.1在开标会现场依据投标人的投标函唱标并抽取浮动下浮系数。评标时由造价类评委计算最高和最低限价,在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中依次选取接近最低限价的七家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如第七家出现并列情况,则所并列的投标人都成为正式投标人,正式投标人家数相应增加。
4.2.2.2如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不足七家且不少于三家时,则有效报价投标人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4.2.2.3如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至少有一家),则在下限之下且投标报价最接近最低限价的投标人中依次选取若干家,使正式投标人达到七家,如第七家出现并列情况,则所并列的投标人都成为正式投标人,正式投标人家数相应增加。
4.2.2.4如所有投标报价都低于最低限价时,则在投标报价最接近最低限价的投标人中,依次选取七家正式投标人,如第七家出现并列情况,则所并列的投标人都成为正式投标人,正式投标人家数相应增加。
上述方式选取的正式投标人参与初步性评审和详细详审。确定正式投标人后,未成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原封退回。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2016年 6月 17日至2016年6 月 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下午23:59分。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付款领取(个人网银支付)。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 元。详见www.xsggzy.org.cn[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60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070749 (系统自动生成账号),截止时间为:2016 年7 月 12日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6年7 月 13日上午9时。本项目资格审查原件必须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5本项目的付款方法:本工程付款采用无预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浠水县审计局下达审计结论后支付到工程价款的70%,余下部分在第二年的对应日(审计结论)支付完毕。(建设期和付款期内不计利息)
7.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社会事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195号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4108736 电 话: 13597605990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0713-8904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