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北城新区防洪排水与补水工程黄龙岗改建项目 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融资 ,招标人为 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主要施工内容为土方回填、土方开挖、箱涵、块石护底、砂垫层、植生块护坡、砼压顶等,计划投资约25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开工条件
2.2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次招标范围(见施工图纸):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贰级以上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贰级以上建造师;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1请申请人于 2013 年8月14日至 2013 年8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3:00至5时(节假日休息)前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报名时须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等证件复印件一套(均须加盖公司印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包括申请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500 元,图纸制作费5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 9 月 6日8 时30分,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记入不诚信档案。
7.3原则上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与,可委托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身份证及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9.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9.3本项目的交易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9.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陶先生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18907252825 电 话: 0713-4242136
2013 年 8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