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越峰路工程
公告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1、现将原招标公告中3.1.2款修正为:工程拟派的建造师(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市政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现将原招标公告中3.1.5款修正为:本招标项目将使用商务诚信评标法,办理方式详见www.xsggzy.org.cn通知公告中《关于建立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地址:http://www.xsggzy.org.cn/ceinwz/admin_show.aspx?id=5201&FromUrl=tzgg.htm,),投标申请人必须加入浠水县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库,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否则将不参与评审。
招 标 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