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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创建“省级园林城”绿化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3 00:00:00

 

浠水县创建省级园林城绿化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JY2018042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创建“省级园林城”绿化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已由浠发改投资【2018】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城市执法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浠水县城市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丽文大道(公路段)、闻一多大道(浠英公路段)、安时大道与葛洲坝大道交点。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以下具体建设规模以浠水县县委县政府最终决定研究的范围,规模为准。)
(1)丽文大道(公路段),起于市政道路与公路段交界处,止于创业大道,总长为340.2m,设计速度:60km/h 。(不含已建成的机动车道)
(2)闻一多大道(浠英公路段),起于市政道路与公路段交界处,止于河东街桥,总长183.5 m,设计速度50km/h。(不含已建成的机动车道)
(3)安时大道与葛洲坝大道交点处及周围,设计速度50km/h,安时大道红线宽40m,葛洲坝大道红线宽30 m。(不含已建成的机动车道)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9288.4万元 (以财政评审预算价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发放中标通知书当天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要求投标人完成上述工程的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及后续配合)、测绘、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按照技术规范编制预算以及其他资料等内容)、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EPC总承包模式)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含市政、风景园林)、勘察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并注册于投标单位)及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应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投标单位)目前无在建项目;
3.1.5 施工项目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证书;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3.1.6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五大员等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
3.1.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从2015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1个投资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包含了前期报建、设计或者设计管理、采购、施工或施工管理覆盖项目全过程的类似道路绿化的EPC模式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在建或完工均可。
3.1.8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1.1.9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失信记录。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因其它不良行为正处于暂停投标期的;
3.2.7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超过三家。
4.2以联合体响应,明确施工方为牵头人。
4.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设计、建设等责任义务后方能参与投标。
4.4联合体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6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领取时间:2018年4 月24日至2018年4月29日23:59时
6.2各潜在投标人只需要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详见网上交易大厅办理指南(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xsggzy.org.cn)。 资料提交完成后请拨打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联系电话:0713-4267871。
6.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500000),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
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033  
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 2018年5月16日上午09:30时。
7.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法人亲自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9.2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9.3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做解释说明。
9.4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五大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在本项目中持证执业,不得缺席,且不得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职务,将由招标人和所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监督,如发现违规,将进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黑名单,并没收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清泉镇戏台巷50号    地    址:  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96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系人:高先生                                  联 系 人:   方女士                            
电  话:15971325111                        电    话:   0713-856188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