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人民医院内科楼改造维修建设项目 已由 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12】9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浠水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氧负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人民医院内,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80万元(以拦标价为准);
2.2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次招标范围:供氧负压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详见清单。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请申请人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获取招标文件及清单,时间为
4.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在报名时缴纳。
4.3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包括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4.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6万元(壹万陆仟元),诚信保证金6.4万元(陆万肆仟元)合计8万元(捌万元)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记入不诚信档案。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5特别提醒:《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时需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携带相关证件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证件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招 标 人: 浠水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车站东路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电 话: 13872015440 电 话: 0713-424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