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浠水县城区金山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

发布时间:2018-05-15 00:00:00

浠水县城区金山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城区金山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单位招标项目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河口村,初步估算投资约2000万元。

2.2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5万元,超过此金额作废标处理。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书、初步设计的编制、勘察、测量、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施工设计、图审及施工图预算、本项目设计内容所包括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书、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初步设计等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勘察报告、施工图等纸必须通过有资质的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含费用)。

2.3服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环境卫生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城市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注:以上①②项须同时满足)

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资格;

3.4、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4.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4.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4.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4.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4.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4.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3.5、投标人及被委托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6、投标人需提供2015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

3.7、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类业绩;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为履行设计任务的单位,但联合体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3.9、其他须满足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规定。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8515 日至2018520 23:59时止。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免费下载 (详见(www.xsggzy.org.cn)【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9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075)截止时间为:201867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是盖章扫描后的PDF格式,光盘或U盘一份),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一套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留作存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6810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是盖章扫描后的PDF格式,光盘或U盘一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 根据本章第6.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代表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送达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61867539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5

联系人:王锴、林莉                

电话:0713-4508006       15327210057       

邮箱:whqiangsheng@126.com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5 15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