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上海花园房居住小区建设项目(一期)4#、5#、6#、7#、8#楼及会所工程已由 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浠发改投资【2013】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申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申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本项目位于浠水县经济开发区消防中队南侧、七子路南段东侧,建设面积约713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金额约90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其中:
①一标段为:6#、7#楼,计划投资约44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建筑面积约34957平方米;
②二标段为:4#、5#、8#楼及会所,计划投资约46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建筑面积约36343平方米;
2.2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2月17日(以开工令为准);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4#、5#、6#、7#、8#楼及会所);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1请申请人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报名。(请申请人自带U盘拷取图纸)
4.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在报名时缴纳。
4.3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包括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4.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叁拾万元 ,在 2013年12月5日下午16:3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浠水支行,帐号:100537635350010001),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2月 10 日14时30分,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5.3原则上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与,可委托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由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7.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3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进行同时投标,但只能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即如果某一投标人成为了本项目的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能成为本项目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侯选人。
招 标 人: 湖北申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经济开发区十八号路78号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谈先生 联 系 人: 郭艳宏
电 话: 13409714999 电 话: 0713-424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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