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17年度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JY2018010400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包括浠水县团陂镇下河湾等村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子项目一)、浠水县关口、蔡河等二个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子项目二)、浠水县丁司垱、兰溪、巴河、散花等四个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子项目三)、浠水县清泉、竹瓦等二个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子项目四)、浠水县洗马、白莲、绿杨等三个乡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子项目五)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农经【2017】298、308、309、310、31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代理机构分别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子项目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子项目二)、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子项目三)、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子项目四)、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子项目五),建设资金为部门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概况:本次招标共有五个项目,分10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浠水县团陂镇下河湾等村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子项目一)招标控制价为1403.00万元。
第二标段:浠水县团陂镇下河湾等村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子项目一)招标控制价为1315.15万元。
第三标段:浠水县关口、蔡河等二个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子项目二)招标控制价为1847.65万元。
第四标段:浠水县关口、蔡河等二个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子项目二)招标控制价为1673.08万元。
第五标段:浠水县丁司垱、兰溪、巴河、散花等四个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子项目三)招标控制价为1136.50万元。
第六标段:浠水县丁司垱、兰溪、巴河、散花等四个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子项目三)招标控制价为1746.58万元。
第七标段:浠水县清泉、竹瓦等二个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子项目四)招标控制价为1443.89万元。
第八标段:浠水县清泉、竹瓦等二个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子项目四)招标控制价为1476.72万元。
第九标段:浠水县洗马、白莲、绿杨等三个乡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子项目五)878.25万元。
第十标段:浠水县洗马、白莲、绿杨等三个乡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子项目五)招标控制价为1042.93万元。
具体详见各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村庄整治、其它工程等。
2、项目建设地点:浠水县团陂镇、洗马镇、白莲镇、绿杨乡、丁司垱镇、兰溪镇、巴河镇、散花镇、清泉镇、竹瓦镇、关口镇、蔡河镇等十二个乡镇。
3、资金来源:部门整合资金。
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等补充文件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5、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3月,总工期180 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湖北省高产农田建设标准》(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DB42/T564-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管理系统”)评定等级为B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在处罚期间)的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相关信息可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查询;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具有有效的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须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能反映开标前六个月(2017年6月-2017年11月)任何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社会保险证明;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官网无不良或失信记录;
(10)投标单位应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与投标文件提交的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一致,并且只承担本工程。本项目需对拟派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的姓名和岗位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上进行查询,若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经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查询从业单位人员信息查询不一致的或在湖北省内有其它国土整治在建项目的,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情况的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相应由备选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次类推。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中对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的查询以开标当天显示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
(11)近五年(2012年11月-2017年11月)有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土地整治或农业综合开发或新增千亿产能或小农水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评审不合格。
(12)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通知(鄂土资发[2016]13号)文的要求:中标单位施工范围内涉及“桥梁”施工的,如中标单位无桥梁工程承包资质,则需分包给具有桥梁工程承包资质的单位承建。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定标办法方法
本次招标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采取“明标明投、资格后审、摇号中标、全程监督”的方式进行。
五、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报名时不分标段,投标人只需对本项目报名即可。
5.1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0日23:59分。
5.2.领取地点:各潜在投标人只需要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详见网上交易大厅办理指南(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资料提交完成后请拨打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审核,联系电话:0713-4267871。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 (¥80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188333,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天泽大酒店2楼多功能厅(地址:浠水县南城开发区彩虹大道168号),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上午9:30 时整。(开标场地如有变动将在开标前三天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6.2本次招标要求每个投标人须派代表(仅限一人)参加开标会,且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如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参加开标会,如是委托代理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参加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的建造师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准时参加开标会,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不予编号并取消进入会场资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编号,此编号为各投标人在本场开标会议的唯一编号。
6.4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黄冈市国土资源局网》及《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713-4243645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3042728666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971703339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13597605990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186451031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2861615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
2018 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