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公安局绿杨派出所办公楼及宿舍楼工程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浠发改社会[2007]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绿杨乡冷水井村,建设规模为345平方米,预计投资约82万元,计划工期为120天。招标范围为浠水县公安局绿杨派出所办公楼及宿舍楼工程施工图纸中所涵盖的内容。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专业类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凡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办法
5.1 请申请人于 2009 年11月6日至 2009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和《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等参与报名。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包括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投标文件的递交与相关资料的领取、退还。非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活动将不予受理。对能出具由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委托书的,除在投标报名、踏勘答疑和开标环节以外,可委托本公司其他人员办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万元整,2009年11月12日下午5时前全部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基本帐户。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
5.4 参与报名后,不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或无故不送达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5凡2009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须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将被拒绝。如企业基本帐户发生变更,须提供有关证明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09 年11月13日至2009年11月17日下午5时止(不休),地点为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上午8时3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400元,图纸制作费4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2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浠水县建设信息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 地 址:浠水县建设局对面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系人:陈望明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3847608 电 话:07134263748
传 真: 传 真:0713426374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gdyc@126.com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投标保证金账户:账号名称: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账 号: 42001676639053000617
二00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