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浠水县城南新区廉租房三期工程

发布时间:2011-10-28 00:00:00


浠水县城南新区廉租房三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城南新区廉租房三期工程 已由 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浠发改投资[2008]171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 ,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配套资金及申请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 ,招标人为浠水县凤
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
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 浠水县丁司垱镇长形地村 ,建筑面积约
10000 平方米, 框架 结构。计划投资约 1300 万元(以拦标价为准);
2.2 计划工期 240 天;
2.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涵盖范围(8#、10#两栋,六层框架,面积约 10000 平
方米,含土建、安装、水电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及以上
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
限内的;
3.2.5 在浠水县招投标办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申请人于 2011年 10 月 28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 日 23:59 时前均可报
名。
5.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贰佰元整)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
纸下载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 11 月 2 日 23:59 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 (捌拾万元整) 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2 日 23:59 时。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
保证金逾期无效。凡 2011 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人
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5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5.1 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5.5.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
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
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
须到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5.5.3 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
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5.4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
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的,直接
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
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
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
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
交,否则视为废标)。
5.5.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
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5.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5.7 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
件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5.8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截止
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 时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
标文件一起递交。
6.2 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县招投标办记
入不诚信档案。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
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法人亲自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6.4 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五大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
料员)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同时提供建造师、五
大员由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或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劳
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如未提供建造师和五大员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
(或证明)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
7.2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为中标价的 4‰,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服务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文件收取,由中标
人支付。
特别提醒:①凡 2011 年度尚未在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的
企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公司印鉴和第二代居民身份
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相关承诺书,是否签署了
《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②该项工程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塔吊设备,否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工程
的施工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82 号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系人:鲁平 联 系 人: 孟玲琍
电 话:07134289345 电 话:4899666
传 真: 传 真:0713-489966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日 期: 2011 年 10 月 28 日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