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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市民之家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2018-07-23 00:00:00

浠水县市民之家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JY201807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市民之家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浠发改投资【2016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浠水县市民之家

2.2计划投资:750万元

2.3招标范围:27台电梯(包括15部垂直电梯、12部自动扶梯)购置、安装以及建成持续稳定的运行维护等一切工作和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及相关补充说明;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一次性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2.4供货期90日历天内安装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电梯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己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1.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中的乘客电梯A级资质、自动扶梯B级资质(如投标申请人是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则提供制造商的证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中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2015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金额达750万及以上的同类公共建筑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已完工的还需提供验收报告)

3.1.4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电气或机械或机电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至少5年及以上的项目管理经验(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为准),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拟派本项目电梯安装、维修的从业人员均须取得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为准)。

3.1.5财务要求:提供制造商近二年(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有不良失信记录。

3.2.7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上不良行为扣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 CA 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8723日至 20187282359分止。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免费领取,详见[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www.xsggzy.org.cn)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220  截止时间为:2018812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截止时间为20188139:00时。逾期送达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及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证明原件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其他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2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              

邮编:438200               

联系人:胡先生

 话:13635898555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82   

邮编:438200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713-489966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13-4267871

                                                                              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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