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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蔡河等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示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10 00:00:00

1、招标条件
浠水县蔡河等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示范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以鄂财建发[2012]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属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约5000公顷,施工费约9000万元,拟划分为16个标段招标;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规划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图纸所涵盖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蔡河镇、关口镇;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总工期150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工程质量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规划设计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2011年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中备案公示,不在处罚期间且不在黑名单的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工程施工负责人(以下简称为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凡在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将不予接受其投标申请。
3.4 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
3.5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浠水县蔡河等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浠水县洗马等乡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二个项目中的一个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6 不接受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投标,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报名方式
5.1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明或拟派项目经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省国土厅备案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报名时须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制作成本费500元,共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同时抽取报名编号并予以确认。
5.2报名及领取资料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报名及领取资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下午4时30分。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区。
5.3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按招标文件要求在2012年12月 28 日16:30时前一次性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7650101040010984
7、标段划分及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7.1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6个标段,投标人所投标段及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招标人将采用摇号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原则上平均分配各标段投标人数,当不能平均分配时,则余数平均分配到靠前标段。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4日上午9:00时,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在报名时确定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准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9、其它事项说明
9.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施工合同价的10%,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中标人提交。
9.2法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公章、公司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套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法人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手续,具体细则咨询0713-4267871。
9.3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湖北毕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方式:0713-4243645       联系方式:027-8871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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