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窑湖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JY2018050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清泉镇窑湖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浠水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清泉镇窑湖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浠水县清泉镇窑湖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伍越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窑湖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4625平方米,计划投资约 555 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2.2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工期 18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官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浠水县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xsggzy.org.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18 年 5 月 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浠水县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xsggzy.org.cn,下同),明确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浠水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提交时间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为准。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虚拟子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066 (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4 日 9 时 30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浠水县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递交的,招标人将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它事项说明
8.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8.2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3凡是开标现场未携带企业CA锁的,一律作放弃投标处理。
8.4两家及以上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8.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清泉镇窑湖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湖北伍越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窑湖村 地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189号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系人:占先生 联系人:南女士
电 话:15327747989 电 话:0713-8902666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