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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滨江新区发展大道、高山路、带水路、泽波港等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13-02-06 00:00:00


浠水县滨江新区发展大道、高山路、带水路、泽波港等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滨江新区发展大道、高山路、带水路、泽波港等工程监理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
革局文件浠发改投资【2012】18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政
府投资 ,预计投资 1.8 亿元,现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约 220
万元。招标人为 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准备开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
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散花镇回风矶村、厌船地村、叶家桥村、禹山村,建设规模工程全长
6.3 公里。计划工期 15 个月(457 日历天)。监理的范围及监理业务:路基,路面、桥涵及泽波港等
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理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阶段的监理,工
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或建设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事故追究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本次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在浠水县招投标办及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
的投标申请人。
3.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办法
5.1 申请人于 2013 年 2 月 17 日至 2012 年 2 月 21 日 23:59 时前均可报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 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2 月 21
日 23:59 时。
5.3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4000 元整(肆万肆仟元整),截止时间为:2013 年 2 月 21 日
23:59 时。 上述保证金均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5.4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 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5.4.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
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开通中国
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
或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或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
账户并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5.4.3 只有开通了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
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4.4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
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
行的,直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
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营
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
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
则视为废标)。
5.4.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
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4.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 截止时间前,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交费、
提交保证金等。
5.4.8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
大道 58 号),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8 日上午 9:00 时。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
文件一起递交。
6.2 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报县招投标办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
7.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 中标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不得更换,并实行考勤,无故缺岗将处以罚金 5000 元/人·天。
必须接受业主方及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专班的检查。
7.5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
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 287 号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67 号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 系 人:冯广青 联 系 人:张斌
电 话:13636051999 电 话:0713-4242136
传 真: 传 真:0713-4242136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0713-426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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