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新区保障性住房土地平整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城新区保障性住房土地平整项目工程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
項目业主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
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清泉镇拔炉山村,建设项目为北城新区保障性住房土地平
整项目工程,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本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 投资额约 570 万元,占地面
积约 143 亩,,计划工期 30 天,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范围,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的施工企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
三级项目经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
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
标申请人报名。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申请人须知
5.1 申请人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4 日 23:59 时前均可报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贰佰元整)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下载的截
止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4 日 23:59 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00000.00 元(壹拾万元整)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4 日 23:59 时。
5.4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
保证金逾期无效。凡 2011 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人民银
行颁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5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5.1 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进入
网上投标系统。
5.5.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
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建设银
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5.5.3 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
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5.4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
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的,直接通过高级版企
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
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
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银行
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5.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
下载招标文件。
5.5.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5.7 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
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5.8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截止时间
为 201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3 时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
起递交。
6.2 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县招投标办记入不
诚信档案。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
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7.2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服务费依鄂价房服[2009]45 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特别提醒:凡 2011 年度尚未在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的企业,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公司印鉴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相关承诺书,是否签署了《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
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丽文大道 地 址:浠水县住建局对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8607250553 电 话:0713426374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2011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