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局发改投资【2011】1979号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局鄂发改投资【2011】1453号文、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局黄发改社会【2011】343号文、浠卫生计生文【201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及地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文化路9号,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0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465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开工条件.
2.2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所涵盖的内容。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3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 CA 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局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1领取时间:2015 年12月8日至 2015 年12月12日23:59分止。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付款领取。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 元。(详见(www.xsggzy.org.cn)报【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80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034609 ) 截止时间为:2015 年12月25日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2月28日下午15时,地点为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原则上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与,可委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及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本次招标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sggzy.org.cn)上发布。
9.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9.2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由鄂价工服〔2015〕29号文件说明,由中标人支付。
9.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4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为废标处理。
招 标 人:浠水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文化路9号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范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487030690 电 话: 1507171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