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ZH-201210-Z14-05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兰溪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已由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属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约5万亩,投资额约8000万元,拟划分为16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规划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图纸所涵盖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兰溪镇;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2月,竣工日期为2013年12月。总工期:360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工程质量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规划设计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2011年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中备案公示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工程施工负责人(以下简称为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凡在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
3.4 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建造师。
3.5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浠水县兰溪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浠水县竹瓦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二个项目中的一个项目提出投标申请,重复报名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报名方式
5.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省国土厅备案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报名时须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制作成本费500元,共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同时抽取报名编号并予以确认,在开标时凭此报名编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抽取标段。
5.2报名及领取资料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报名及领取资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下午5时00分。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区。
5.3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建造师或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按招标文件要求在2012年10月29日16:00时前一次性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到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专用账户。
7、标段划分
浠水县兰溪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招标划分为16个标段,招标人将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原则上平均分配各标段投标人数,当不能平均分配时,则余数平均分配到靠前标段。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6日上午9:00时,地点:湖北省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大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在报名确定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9、其它事项说明
9.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施工合同价的10%,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9.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9.3依据鄂招投标局[2011]26号文,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一工作日止须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处资格证件审查室(602室)取得备案登记和资格证件审查验证。逾期或未办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招投标信息网、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方式:0713-4243645 联系方式:15623256771
电子邮箱:3303673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