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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鄂东滨江新区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7 00:00:00

浠水县鄂东滨江新区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鄂东滨江新区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已纳入浠水县滨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资金为政府融资,业主为浠水县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浠水县鄂东滨江新区迎宾大道,全长3公里,起点接黄石长江大桥浠水岸桥头接线,终点与大广、沪渝高速公路的散花收费站收费广场衔接。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

工程内容:主要是指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工程、供电照明、通信管线、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拆除工程(拆除黄黄高速公路散花高架桥及黄石长江公路大桥散花收费站)。

2.2 招标范围

确定项目投资人,由中标人负责该项目投资及施工

2.3 工期要求:

建设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722日(以开工令为准),工期:12个日历月

采购期:本项目开工后第3个日历月开始进入采购期,招标人在18个日历月内完成本项目采购。若由于招标人征地及拆迁影响,使中标人在约定的工期前无法全部完成本项目工程内容,不影响采购期的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或由投资人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持有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施工单位须在近10年内最少有一个10Km高速公路业绩;

3.3财务要求:

3.3.1若为独立法人, 2014年末总资产10亿元人民币以上,2014年末净资产达5亿元人民币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总资产、净资产为联合体成员合计值,且财务状况良好。

3.3.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12年至2014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若为2012年之后新成立的,可附自成立年度起至今各年度的财务报表,应自成立年度起至2014年均为盈利)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共同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1.5倍的投融资能力。

3.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相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5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本项目投资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本项目投资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627日至 2015 7 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均可按以下要求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1.1若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则须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参与报名。

5.1.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持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联合体协议、施工方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参与报名。

5.2 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包括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确保在201571416:30时之前到帐(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号:181407312920008634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 2015 717日下午1500时。

6.2 投标文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法人亲自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浠水县散花镇   

联系方式:王先生

    话:13986518358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2

联系方式:孟女士

     话:0713-489966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0713-4267871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07134267931

 

  期:201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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