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资规告字[2019] 0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规定,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浠水县清泉镇宝塔村(2019)-7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净用地 面积 (㎡) |
道路用 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
浠水县(2019)-75号 |
浠水县清泉镇宝塔村 |
31605.53 |
464.57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0 |
<35% |
≥30% |
<31605.53 |
40 |
注: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以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浠水县(2019)-75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二、宗地起拍价、竞买保证金、竞买准备金和增价规则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 面积 (㎡) |
拍卖起叫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买准备金(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2019)-75号 |
浠水县清泉镇宝塔村 |
31605.53 |
2950.0 |
2950.0 |
100 |
拍卖师在拍卖会现场确定宣布 |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独立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拍卖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本次拍卖出让由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依法组织实施,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在拍卖宗地所在地进行展示,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出让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六、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22日12时前到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应于2019年10月22日16时前持有效证件到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准备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12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9年10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上午10时整
拍卖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及账户
1、联系方式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闻一多大道81号
联 系 人:张 锐 134-7762-0076 0713-4267349
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塔桥北路义乌小商品城一期6栋14楼
浠水县老外贸局二楼
联 系 人:李经理 173-7146-8770
2、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开户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2
竞买准备金账户:
开户单位: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荆州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1309 0012 0100 0148 20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