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浠土资告字[2012] 04号
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1)—36号 |
宗地面积 |
129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浠水县十月村九组 |
出让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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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 |
现状土 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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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60.0万元 |
履约保证金 |
10.0万元 |
起拍价 |
拍卖会前确定 |
加价幅度 |
拍卖师在拍卖会开始时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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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 止时间 |
2012年4月8日17时 |
拍卖时间 |
2012年4月10日9时 |
宗地编号 |
(2011)—59号 |
宗地面积 |
51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南岳庙村十组 |
出让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
建筑密度(%) |
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
绿地率(%) |
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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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现状土 地条件 |
|
保证金 |
46.0万元 |
履约保证金 |
5.0万元 |
起拍价 |
拍卖会前确定 |
加价幅度 |
拍卖师在拍卖会开始时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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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 止时间 |
2012年4月8日17时 |
拍卖时间 |
2012年4月10日9时 |
特别说明:出让地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由竞得人另行协商和承担。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不得在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
2、不得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价款。
3、拍卖出让文件的其他规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拍卖人为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本次出让宗地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获取竞买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2年 3月20日至2012年4月 8日到浠水县国土资源局索取有关竞买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提出竞买书面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 8日17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和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2年4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出让的拍卖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9时,拍卖地点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0713-4267349 027—82641833
联 系 人:李先生(13635850252)
高先生(13872027923)
开户单位: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浠水农行营业室
账 号:17650101040010737 (竞买保证金专户)
开户单位: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武汉市江岸支行转北湖东路支行
帐 号:42001186189053000462 (履约保证金专户)
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