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规定,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浠水县清泉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 宗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拍卖起叫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买准备金(万元) |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
浠水县(2023)-30号 | 浠水南城闻一多大道东路以南,交一路以西 | 6963.76 | 商业用地 | <2.2 | <50 | ≥20 | ≤30 | 40 | 1174.0 | 234.8 | 10.0 |
注: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以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浠水县(2023)-30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独立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拍卖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拍卖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地块拍卖成交款含地块耕地占用税。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本次拍卖出让由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依法组织实施,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在拍卖宗地所在地进行展示,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出让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16日12时前到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应于2023年8月16日16时前持有效证件到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准备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中午12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3年8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10时整
拍卖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新区市民之家南三楼国土国资开标厅)
八、联系方式及账户
1、联系方式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3-4267349
联系地址:闻一多大道8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134-7762-0076 闫女士 187-7161-7299
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珞狮南路425号南国雄楚广场A2栋20层
浠水县老外贸局二楼
联 系 人:刘经理 159-7280-3520
2、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浠水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账号:8401 0000 0000 5741 8
竞买准备金账户:
开户单位: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荆州红苑支行
开户账号:1308 0200 0000 00237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