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m2) | 宗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浠水县(2023)-24号 |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东临丽文大道,规划南岳路以北 | 14169.72 | 工业用地 | >1.0 | >45 | ≤15 | 50 | 232.0 | 232.0 | 2.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
控制性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亩均税收 | 建筑容积率 | 能耗标准 | 单位排放标准 | 安全生产管控 | 项目建设周期 |
浠水县(2023)-24号 |
200万元∕亩 |
10万元 |
>1.0 | 综合能耗控制在5000吨标准煤。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电耗超过500万度的要求在节能审查通过的情况下才能入驻。 | 水、气、噪声及土壤环境必须达到《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落地项目必须符合“规划中三线一单”的规定.落地项目必须符合用地规划。 | 安全生产符合“三同时”要求。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 |
12个月 |
*控制性指标要求以“项目投资合同”要求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独立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挂牌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地块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24日到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索取有关竞买资料,提出竞买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中午12:00时),具备申请条件的,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3年10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本次出让地块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6日,挂牌活动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时至2023年10月26日9时,并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9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挂牌现场会。挂牌时间截止,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713-4267349
联 系 人:张先生(13477620076) 闫女士(18771617299)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浠水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账号:84010000000057418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