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浠资规告字[2024]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浠水县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m2) | 用地性质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买准备金 (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浠水县(2021)-02号 | 浠水县一河两岸片区,金石路以西、学堂路以南 | 27301.88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等) | 1.0-2.2 | <30 | ≥30 | 居住70商业40 | 1217 | 60 | 6086 |
浠水县(2024)-02号 |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圆梦路以西、翟港以东 | 5942.42 | 城镇住宅用地 | 1.0-2.0 | ≤30 | ≥30 | 居住70商业40 | 876 | 20 | 876 |
浠水县(2022)-21号 |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以东、滨河路南路以南、党校路以西 | 21041.67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等配套建筑占计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 | 1.0-2.2 | <30 | ≥30 | 居住70商业40 | 780 | 40 | 3900 |
注:三宗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分别以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浠水县(2021)-0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浠水县(2024)-0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浠水县(2022)-2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9日到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查阅。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9日到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指定的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办理相关竞买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下午16:00时整(以银行确认到账的时间为准,如数额不足或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账,则视为无效)。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4年2月29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准备金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浠水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开户行: 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账号: 8401 0000 0000 57418
竞买准备金账户:
户名: 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硚口支行
开户账号:7010 0078 8015 0000 0322
六、本次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会定于2024年3月1日上午10:00时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市民之家南三楼国土国资开标318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地块成交价款含对应地块耕地占用税。拍卖活动由浠水县公证处依法公证。
2、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3、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拍卖具体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1: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闫女士
联系电话:0713-4267349 13477620076
联系单位2: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9号时代广场1座26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欧阳女士
联系电话:15972215043 13720217575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