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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浠土资告字[2013]29号

发布时间:2013-12-05 00:00:00

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浠土资告字[2013]29

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捆绑出让浠水县(2012-38号(A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12—38号(AB

宗地面积

48805.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浠水县城南路南段东侧

出让

年限

70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高度

54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现状土

 地条件

竞买保证金

5300.0万元

起叫价

8762.0万元

加价幅度

         拍卖师在拍卖会现场确定宣布

报名截

止时间

  20131224下午17

拍卖时间

        20131227上午10

特别说明:浠水县(2012)—38号(AB)捆绑地块包含(2012)—38A地块和(2012)—38B地块。为有利于整体规划设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浠水县(2012)—38号(AB)地块采取捆绑方式拍卖出让。竞得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浠水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630日前将平整好的地块,交付给竞得人。涉及本宗地旁及百家街道路上房屋及建筑物拆迁、零星坟地的迁移等事项,由南城管委会牵头,于2014330日前完成。百家街道路硬化由住建局牵头,于2014830日前完成。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独立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拍卖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不得在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

2、不得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价款。

3、拍卖出让文件的其他规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拍卖人为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本次出让宗地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获取竞买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31210日至20131224 日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相关竞买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提出竞买书面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122417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和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31224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出让的拍卖时间为20131227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武汉市东湖西路东湖大厦(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713-4267349  13635850252  (李先生)

          027-82641833  15607159185  (李女士)

                      0713-5113942 (夏先生)

联系地址: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浠水支行
    号:100537635350010001

 

   

 

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O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