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浠土资告字[2015]007号
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4)—44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2247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1.5 |
建筑密度(%) |
>45 |
绿地率(%) |
≤20 |
宗地外代 征面积 |
4194.4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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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240.0万元 |
挂牌起始价 |
323.0万元 |
现状土 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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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2.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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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 止时间 |
2015年7月3日17时 |
挂牌时间 |
2015年6月22日9时至2015年7月6日9时 |
宗地编号 |
(2015)—01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0459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浠水县兰溪陶瓷 工业园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1.5 |
建筑密度(%) |
>45 |
绿地率(%) |
≤15 |
宗地外代 征面积 |
33.1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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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1229.0万元 |
挂牌起始价 |
1229.0万元 |
现状土 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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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10.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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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 止时间 |
2015年7月3日17时 |
挂牌时间 |
2015年6月22日9时至2015年7月6日9时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独立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挂牌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不得在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
2、不得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价款。
3、挂牌出让文件的其他规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竞买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7月3日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有关竞买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提出竞买书面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和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年7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浠水县国土资源局本次挂牌出让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六、挂牌交易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出让的挂牌交易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9时至2015年7月6日9时,并于2015年7月6日上午9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挂牌现场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0713-4267349
联 系 人:李 伟(13635850252)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814073129200086343
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