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于2015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为浠水县(2012)—26号地块,最高报价低于政府设定的保留底价,拍卖不成交,拍卖出让活动终止,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另行组织出让,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