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丁司当镇清程乡道清安寺村段路面改建加宽工程
交易公告
编号:XZJY(GC201608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丁司当镇清程乡道清安寺村段路面改建加宽工程已由浠水县丁司当镇清安寺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丁司当镇清安寺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丁司当镇清安寺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改扩建全长约2.4公里,路两边加宽1.5米(一边加宽),厚0.2米,土方工程19899方,其中包括青苗、拆迁、涵管、护砌及水泥硬化。详见工程预算表及施工图纸。计划总投资共计328935元(含税费,青苗、拆迁补偿费用为18480元)。
2.2计划工期2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市政或路桥专业的工程师职称证书或项目经理资格证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或持证明文件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路桥三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注册地在浠水境内,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6日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费为200元,售后不退,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
4.2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并自行密封。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6月7日下午3:00时
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下午3:00时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80%,剩余部分一年后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丁司当镇清安寺村委会
联系方式:熊书记(13277208666)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13-4899666
日 期: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