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其他交易  >  招标公告

浠水县清泉镇环城社区门面屋出租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7-12-14 00:00:00

浠水县清泉镇环城社区门面屋出租公告(第二次)

编号XZJY(ZC2017068-1)

一、出让方:浠水县清泉镇环城村村委会  

二、出让标的物清泉镇环城社区门面屋出租

环城村位于车站大道306-1、306-2门面,整体面积为140㎡,年租金出租底价每年35万元整,租期五年

三、交易方式

1)如申请人只有1人时,采取公开协商方式。

2)如申请人有2人及以上时,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四、申请人(即拟承包方)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项目的支付的自然人。

五、竞价规则及相关事项

1、竞价规则:公开竞价、高价优先的原则

2、各投标人就租凭金报价,不得低于村委会设定的底价35万元/年

3、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且本次报价不超过三轮(含三轮),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加价幅度为2000元的整数倍,投标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每轮报价公布后,主持人当场询问是否有愿意进入下轮报价者,如有,投标人须举手示意,则宣布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下一轮报价应不低于本轮的最高报价,依次类推。竞价人只剩一人,无人跟进时,宣告成交。第三轮后,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时,采取固定价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4、中标后现场补齐差额租金,若现场(一小时内)未补齐,视为自动放弃,由第二名递补。三日内不签订承包合同的,视同放弃5%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第二名递补。

5、投标人于公告报名期间内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勘测,出让人无义务协助,投标人没有前往的,视同默认标的物现状。

6、房屋外墙装修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改动。

7、承租人在中标后,在合同期内,不得转租转让。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75万元整,中标后175万保证金转为租金,余下100万在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退还各申请人在报名前自行缴付。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名:浠水县清泉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账户:82010000000011305,开户行:浠水县农商银行清泉支行

七、报名地点申请人于2017年1214日至2017年1218日到浠水县清泉镇环城村民委员会主任处报名。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申请人在报名同时提交保证金银行存款进账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2015:00

开标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包方(盖章):

浠水县清泉镇环城村民委员会  何主任  13469919333

浠水县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主任  15572381619

浠水县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22017年11月27日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