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民委员会消防车采购项目
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民委员会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九、3、原公告内容现更改为“九、3、报名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或新三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复印件一份,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特此说明;
浠水县散花镇天井湖村委会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