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清泉镇河东街村党建示范点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资金来源:部门帮扶资金及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响应供应商参或投标人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XZJY(CG2017026)
二、采购项目名称: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党建示范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
三、采购内容:设计及施工一体化
四、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该控制价的供应商其报价作废标处理。
五、 设计及施工期:40日历天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中国展览馆颁发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或投标人具有相关类似项目设计及施工业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8、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应提供2016年度、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2017年劳务合同原件为证);
9、递交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的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售价
凭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8月1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5:30-17:00时。
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
报名及购买文件要求:报名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或新三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复印件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供应商相关类似项目设计及施工业绩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集中勘察,请各投标人自行勘察。
十一、交易方式:根据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家数确定。
十二、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递交人民币柒仟(¥7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2.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现场现金提交并自行密封,在2017年8月4日10:00谈判前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未中标当场退还。
十三、
a)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
2017年8月4日10:00(北京时间)
b) 竞争性谈判地点
竞争性谈判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浠水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
c)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翟书记
电 话:13995930733
d)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82号
电 话:0713-4108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