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其他交易  >  招标公告

竹瓦镇张茅村群众活动中心工程

发布时间:2016-08-17 00:00:00

浠水县竹瓦镇张茅村群众活动中心工程交易公告

编号:XZJY(GC20161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竹瓦镇张茅村群众活动中心工程已由浠水县竹瓦镇张茅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竹瓦镇张茅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竹瓦镇张茅村,主要施工内容为:群众活动中心房屋面积600平方米,长60米,宽10米,四周墙高度6米屋顶高度约2米,扣顶面积600平方米。礼堂、舞台、餐厅、厨房等布局详见平面设计图纸,包整体装修及水电安装。礼堂600平方米,安装300座一体型椅子,舞台音响要有投影设备,灯光用七彩镭射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计划总投资共计39.6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8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建筑专业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房建专业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8月17日至2016822日(节假日休息)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及身份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并自行密封。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823日上午 10:00

开标时间为:2016823日上午 10:00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4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竹瓦镇张茅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孔书记(13409773700)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13-4108463     

                            

  期:  2016817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