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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镇环城村车站大道3处门店招租

发布时间:2016-12-22 00:00:00

浠水县清泉镇环城村车站大道3处门店招租

      

一、发包人 浠水县清泉镇环城村委会

二、发包标的物概况及标底环城村车站大道347-3号,面积40m²,租金底价35000元/年;车站大道188-2号,面积1000m²,租金底价70000元/年;车站大道188-6号门店,面积80m²,租金底价95000元/年。租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合计金额20万元。

三、发包人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承包项目的支付的企业法人、社会团体、单位或自然人。

四、发包方式

1)如投标申请人只有1人时,采取公开协商方式

2)如投标申请人有2人及以上时,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①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保留底价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以3处门面年租金分别作为竞价起始价。各投标人现场报价低于此报价的为废标,不成交;

 ②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每次在总价的基础上加价幅度为100元的整数倍,投标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每轮报价公布后,主持人当场询问是否有愿意进入一下轮报价者,如有,投标人须举手示意,则宣布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但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轮的最高报价,依次类推。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时,自动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

③竞价人只剩一人,无人跟进时,宣告成交。

④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反悔者及不能按规定付款的视为弃权,没收保证金的20%,择期重新竞价时,取消其竞价资格。

五、相关约定事项

1)付款办法: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2)成交后,承租人需缴纳3万元作为诚信守法经营及不转让履约保证金如出现不守法经营及私自转让情况,社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承租人不能经营对周边环境有破坏影响、有违国家相关法律或产业政策的行业。否则社区有权终止合同。

六、展示标的物时间及报名时间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7日到清泉镇环城村委会(联系人:陈巍 15334148988)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在此期间内各承包人自行观展并提出报名申请。在此期间内各承租人自行前往实地察看、了解相关政策并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并就发包标的的相关情况向发包人咨询。凡参加报名的申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租赁现状及要求,发包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承包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1)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组织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各申请人在报名前向发包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名:浠水经清泉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银行账号:82010000000011305,开户行:浠水县农商银行清泉支行)。投标保证金分别为车站大道347-3号,人民币35000元;车站大道188-2号,人民币70000元;车站大道188-6号门店,人民币95000元报名前须先一次性交清,未中标者三日内退还,中标人保证金转为承包金。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八、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16:00

开标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

发包人 浠水县清泉镇环城城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程书记(0713-4236319)

浠水县清泉镇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联系方式:潘亚中(15572381619)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13-4108463

 

2016年12月22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