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函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清泉镇桃树窝村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道路及文化广场LED路灯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清泉镇桃树窝村道路及文化广场LED路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XZJY(CG2016027)
三、采购内容:156套LED路灯(路灯及安装、路灯基础施工、路灯灯杆安装、路灯灯具安装调试合格等与之有关的其他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预算:18.959万元;资金来源:部门帮扶资金
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2016年底付30%,剩余部分2017年底付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必须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应提供2015年度、2016年上半年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2016年劳务合同为证);
8、必须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五、投标报名及判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2016年9月23日开始至9月28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本,售后不退;
2、报名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或新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 上午10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9月30日上午10:00
九、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递交人民币叁仟(¥3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2.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现场现金提交并自行密封,在2016年9月30日10:00时开标前递交,未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收,未中标当场退还。
十、谈判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采购单位:浠水县清泉镇桃树窝村村委会
联系人:段书记;电话:13986530754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女士;电话:0713-4108463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