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浠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浠水县村级集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受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中墩分场村民委会委托,经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资产信息:
序号 |
鱼池名称 |
面积(亩) |
承包期(年) |
承租底价(元/年)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后围下堰 |
28.25 |
5 |
650 |
10000 |
边鱼堰前塘 |
2.44 |
5 |
450 |
||
2 |
后围中堰 |
33.82 |
5 |
650 |
10000 |
3 |
后围上堰 |
25.82 |
5 |
650 |
10000 |
4 |
外光叉 |
45.33 |
5 |
600 |
10000 |
5 |
中光叉 |
43.39 |
5 |
600 |
10000 |
6 |
内光叉 |
44.38 |
5 |
600 |
10000 |
王各劲和大堰 |
13.09 |
5 |
450 |
||
7 |
红石叽堰 |
17.8 |
5 |
550 |
10000 |
8 |
八亩和长叉堰 |
16 |
5 |
360 |
10000 |
9 |
鲤鱼堰 |
15.66 |
5 |
550 |
10000 |
黄土池 |
5 |
5 |
450 |
||
备注与说明: ①后围下堰与边鱼堰前塘合并为一个标的发包,以后围下堰报价确定成交人,边鱼堰前塘以固定价450元/亩不参加报价; ②内光叉与王各劲和大堰合并为一个标的发包,以内光叉报价确定成交人,王各劲和大堰以固定价450元/亩不参加报价; ③鲤鱼堰与黄土池合并为一个标的发包,以鲤鱼堰报价确定成交人,黄土池以固定价450元/亩不参加报价。 付款方式:成交后每年12月25日付下一年度承包款。另,当年一次性交清成交款10%履约金。 |
二、发包对象: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且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成交款的本村年满十八岁的自然人(以村委会认定为准)。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16:30时止。
2、报名地点: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中墩分场村民委会
联 系 人:王旭东
联系电话:13476660766
3、报名要求:
①报名前须缴纳保证金,金额见拟出租资产信息对应金额。保证金可通过网上银行汇缴,也可以到各商业银行网点进行电汇或转账到保证金专户(汇缴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与报名人身份信息相同)。保证金汇缴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16:00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②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明联系人、电话及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储蓄账号,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人资格必须经村委会确认。
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王旭东
开户银行:浠水县农商银行散花支行
开户账号:6224 1200 3059 716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发包开标地点为: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中墩分场村民委会
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 9:30
四、竞价规则及相关事项:
竞价规则:本次活动竞价方式采用密封报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①、以上鱼池承租底价为此次竞价承租底价,各投标人报价均不得低于的承租底价,若所有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承租底价,此次发包流标
②、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一次报价确定竞得人,价高者中标。如报价中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最高报价相同,则采取:1、遵照村委会原先承诺,同等条件下优先原承包人的原则,优先确定原承包人为成交人;2、在最高报价候选人之间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③、报价单报价人必须签字确认,未签字视同无效报价。
④、投标人报价应精确到元(没有精确到元的报价以四舍五入计算方式确定报价),大小写必须一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⑤、报价一经公布不得反悔。
其它事项:
1、报价经公布成交不得反悔。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时付款或拒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情形视为弃权。如出现反悔或弃权等现象,标的流标,同时村委会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该项目的后续竞价资格。
2、承包者自行负责鱼池的日常维护,并向村委会预缴成交总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金(合同期满无息退还),合同期满未维持鱼池坝岸原貌不予退还履约金。
3、承包期间发包方有义务协调经营环境。竞得人在经营鱼池过程中,不得破坏池岸、进出水口,承包人对池岸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且汛期期间要服从上级部门和村委会的统一管理。
4、本次发包标的成交后,承包人与发包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承包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作承包款(并补齐成交款),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三天内不计息退还。
5、租赁方不单独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没有踏勘现场的,视同默认标的物现状。
6、承包人在鱼池承包期内自负盈亏。
7、严禁转包,如果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承包人未参与鱼池的实际管理,经村民代表大会认定为转包的行为,村委会将不予退还10%的合同履约金,并取消下轮承包资格。
8、此次发包鱼池为集体产权,承包期间,除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湿地公园建设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中止或部分中止承包合同外,双方不得随意中止合同,确需中止或部分中止承包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鱼池及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归承包人,村委会退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金,村委会不承担其他赔偿义务。承包人无故中止合同的,不予退还10%的履约金。
9、为维护开标现场秩序,此次开标活动现场只允许有效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严格遵守现场纪律。如出现有效报名人不遵守现场纪律的情况,将取消投标人的竞价资格并不予退还保证金,根据具体情况追求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中墩分场村委会 王主任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刘先生 0713-4267871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