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团陂镇鸡鸣尖村文化广场及配套工程补充公告
浠水县团陂镇鸡鸣尖村文化广场及配套工程[编号:XZJY(GC2016300号)]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增补一项, 3.3本村近几年有过相关业绩的自然人(以本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为准,同时加盖村委会和团陂镇公共资源管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公章有效),限三人(含三人)以内。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其他事项不变,详见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规定。
浠水县团陂镇鸡鸣尖村村委会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