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镇十月村及所辖各村民小组所属门面房和仓库租赁合同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经村委会、清泉镇公共资源领导小组、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讨论决定,下一轮租赁合同由村委会、原租赁房主在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下进行公开协商,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协商对象资格:缴清以前所有轮次租赁款的现承租户。
二、公开协商标的物:十月村及所辖各村民小组所属门面房和仓库,共137处,具体见村委会公示。
三、村民代表大会关于本轮租赁期租金的原则性意见:
1、门面租金维系2019年不变,其中有部分调整。具体门面及金额见村委会公示。
2、租期均为一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若在规定的时间内原承租户不主动参与,视同放弃协商权利;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宣告本次协商失败。所租赁门面将面向社会公开挂牌招租。
四、公开协商地点:十月村二楼会议室
五、公开协商时间: 2019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具体按村安排分地段进行。
六、公开协商参加人员:村民代表两人、村干部若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若干、清泉镇公共资源领导小组成员、租赁户主。
七、公开协商形式:分地段就具体门面及仓库分别协商,当场签订合同,并交清2020年度租金。
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委会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浠水县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9日